前置

工作日的界限

设:

  • :工作日总长度;
  • :必要劳动时间,即再生产劳动力日价值所需的时间;
  • :剩余劳动时间,即超过必要劳动时间后为资本家劳动的时间。

则:

在劳动力价值既定时, 是已定量; 则可以延长或缩短。因此,工作日是一个可以确定、但本身不定的量

假定必要劳动时间为 6 小时:

工作日必要劳动 剩余劳动 总长度 剩余价值率
I6 小时1 小时7 小时
II6 小时3 小时9 小时
III6 小时6 小时12 小时
gantt
    title 必要劳动相同而工作日长度不同
    dateFormat X
    axisFormat %s小时

    section 7小时工作日
    必要劳动 :done, a1, 0, 6s
    剩余劳动 :crit, b1, after a1, 1s

    section 9小时工作日
    必要劳动 :done, a2, 0, 6s
    剩余劳动 :crit, b2, after a2, 3s

    section 12小时工作日
    必要劳动 :done, a3, 0, 6s
    剩余劳动 :crit, b3, after a3, 6s

最低界限与最高界限

  • 最低界限:若 ,工作日只包含维持工人自身所需的必要劳动。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剩余价值是生产的直接目的,工作日不会实际缩短到这一点。
  • 身体界限:一个自然日内必须留下睡眠、进食、清洁和恢复体力的时间,劳动力不能无限耗费。
  • 道德界限:工人还需要受教育、发展智力、履行社会职能、交往以及支配自己生活的时间。这个界限取决于社会的一般文化状况。

身体界限和道德界限都有很大的伸缩性,所以它们不能自行给出一个精确的正常工作日。

商品交换中的二律背反

资本家和工人都能以商品交换规律为自己的要求辩护:

资本家作为买者工人作为卖者
已按日价值购买劳动力,有权消费其使用价值劳动力是自己唯一的商品,必须维持其正常再生产
要在一天内取得尽可能多的劳动要防止一天的使用耗尽多天才能恢复的劳动力
要尽量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要把工作日限制在正常量内

假定一个工人在正常耗费下可以劳动 30 年,劳动力每日折旧为:

若资本把同一劳动力在 10 年内耗尽,每天实际消费的是:

这等于正常日耗费的 3 倍。若仍只支付原来的日价值,就只支付了实际耗费的 。所以,使用劳动力与劫掠劳动力并不是同一回事。

商品交换规律既承认买者使用商品的权利,也承认卖者取得商品价值的权利,却没有规定工作日的具体长度。于是,权利同权利相对抗;在平等的权利之间,力量起决定作用。正常工作日的确立因此表现为资本家阶级与工人阶级之间的斗争。

对剩余劳动的贪欲

资本没有发明剩余劳动。只要一部分人垄断生产资料,直接生产者就必须在维持自身所需的劳动以外,为生产资料所有者提供剩余劳动。

  • 当生产主要为了使用价值时,剩余劳动通常受所有者需求范围的限制。
  • 当生产服从交换价值和世界市场时,生产的目的变成价值增殖,对剩余劳动的追求就趋于无限。
  • 因此,奴隶制或徭役制社会一旦卷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也会在原有强制之上叠加过度劳动。

徭役劳动与雇佣劳动

徭役劳动雇佣劳动
必要劳动在自己的土地上进行与剩余劳动融合在同一工作日中
剩余劳动在领主土地上进行,空间上清楚分开表面上只是工作日的一部分
无偿劳动形式直接表现为替领主劳动若干天隐蔽在工资形式和连续劳动时间之中
贪欲的表现增加徭役天数无限延长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