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置

2. 拓展实数域


其中是两个新的元素,且满足对所有成立

. (上确界) if E has a upper bound, then the least upper bound of is the supremum of ,denoted by , if E not has a upper bound, then the supremum of is

因为有最小上界属性的全序集都有最大下界属性,因此可以定义下确界

. (下确界) if E has a lower bound, then the greatest lower bound of is the infimum of ,denoted by , if E not has a lower bound, then the infimum of is

.

尽管 本身都不是实数 (被称作广义实数), 然而作为规定, 它们与实数 之间有如下序关系及代数运算:

◎ 序: ;
◎ 加法: ;
◎ 减法: ;
◎ 乘法: ,

◎ 除法:
◎ 绝对值: .
此外, 都没有意义.

拓展实数域上序的性质

  • 三一律: 对于任何 有且仅有一个成立。这是 作为全序集的核心。
  • 传递性:
  • ,且对于 ,满足 均有定义,则:

确界的性质:设 是拓展实数域上的非空集合, 是实数

  • 时:
  • 时(方向反转):

3. 证明

不触发加法未定式的前提下,分配律在 上对任意实数系数 恒成立。

在扩展实数域 中,乘法对加法的分配律为:

为使等式良定义且成立,必须满足:

  1. 无加法未定式:表达式中所有的加法()均不能出现
  2. 零乘无穷大约定:严格规定

由于 时分配律显然成立,以下仅讨论涉及 的边界情况:

3.1. 情况一:

无论 为何值,由约定知:

  • 恒有

3.2. 情况二:

不妨设 。因加法良定义,必有 ,从而

  • (因
  • 恒有 时同理可证两端均为 )。

3.3. 情况三:

仍设 ,则 ,从而

  • (因
  • 恒有

Q.E.D.

交换律 (Commutativity)

定理(加法交换律):设 。若 良定义,则 亦良定义,且

证明:分三种情况讨论。

  1. :通常实数加法满足交换律,显然成立。

  2. 其中一个为 :不妨设 。由 良定义知 ,即 。由定义:

  3. 其中一个为 :不妨设 ,同理 。由定义:

综上,加法交换律在 上有意义即成立。

结合律 (Associativity)

由于 未定义,结合律在 上不能无条件成立。例如:

下面给出两种核心情形下的成立条件。

情形一:非负广义实数上的无条件结合律

定理 1:设 ,则加法无条件满足结合律:

证明:元素均非负,运算过程绝不出现 ,所有中间运算均良定义。

  • :退化为 上结合律,显然成立。
  • 若至少有一个为
    • 左端:若 ,则 ,进而 ;若 有限而 ,则
    • 右端:若 ,则 ,进而 ;若 有限而 ,则
    • 两端均等于 ,等式成立。

情形二:一般广义实数上的有条件结合律

定理 2:设 。若 不包含异号无穷大(即要么全无 ,要么全无 ),则

证明:不失一般性,假设无 (即元素只能是有限实数或 )。

  • :退化为实数结合律,显然成立。
  • 若至少有一个为 :排除了 ,任意元素与 相加均为 ,不会触发未定义。
    • 左端:,进而 有限而 时,
    • 右端:,进而 有限而 时,
    • 两端恒为 ,等式成立。

的情形对称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