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
劳动力价格和剩余价值的量的变化
劳动力价格由平均工人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假定商品按价值出售,且劳动力价格从不低于价值。在此前提下,劳动力价格与剩余价值的相对量取决于三个核心因素:
- :工作日长度(劳动的外延量)
- :劳动强度(劳动的内含量)
- :劳动生产力(等量劳动在同时间内提供的产品量)
生产力可变(工作日与劳动强度已定)
当工作日和劳动强度保持不变时,生产力的变化遵循三条基本规律:
- 价值产品总量不变
不论生产力如何变化,一定长度的工作日总表现为相同的价值产品总量。生产力只改变使用价值的数量和单位商品的价值,不改变工作日本身的价值总量。 - 劳动力价值与剩余价值反向变化
两者之和为常量,一方减少则另一方必然增加。
- 生产力提高 生活资料价值下降 劳动力价值下降 剩余价值上升。
- 生产力下降 生活资料价值上升 劳动力价值上升 剩余价值下降。
(注:两者的绝对增减量相等,但相对比例取决于原有的分配结构。)
- 剩余价值的变化是劳动力价值变化的结果
剩余价值的增减始终是劳动力价值相应变化的结果。
补充说明:
- 生产力提高时,劳动力价格的货币额可能不变甚至下降,但其代表的生活资料实际数量可以不断增加。然而,与不断增长的剩余价值相比,劳动力价值的相对地位仍然在不断下降。
劳动强度可变(工作日与生产力已定)
劳动强度提高意味着同一时间内劳动消耗的增加。与生产力提高不同:
- 劳动强度提高会使价值产品总量增大(例如同等时间内创造更大的货币额)。
- 价值产品增大时,劳动力价格和剩余价值可以同时按同等或不同程度增加。
- 强度变化不受消费部门的限制:不论劳动在外延上还是内含上增加,只要劳动量增大,价值产品量就会相应增加。
工作日可变(生产力与劳动强度已定)
工作日的变化直接影响剩余劳动与剩余价值的绝对量:
- 工作日缩短:剩余劳动与剩余价值的绝对量及相对量均下降。资本家若要避免损失,必须将劳动力价格压到价值以下。
- 工作日延长:剩余劳动的绝对量增加,剩余价值随之增加。此时,劳动力价值的相对量下降,而剩余价值的增加是劳动力相对量变化的原因。
- 劳动力损耗:随着工作日无限延长,劳动力的过度损耗会破坏再生产的正常条件,最终导致劳动力价格与剥削程度失衡。
多个因素同时变化
当多个因素共同作用时,其结果可通过组合分析得出:
- 生产力降低与工作日延长并存:
例如农产品涨价导致劳动力价值(必要劳动)上升。若工作日相应延长,即使剩余价值的比例量下降,其绝对量仍可保持不变甚至增加。历史上的实际情况表明,通过强制延长工作日和提高劳动强度,剩余价值在相对和绝对上都可能同时增加。 - 生产力与强度提高、工作日缩短并存:
生产力和强度的提高能够缩短必要劳动时间,从而为工作日的缩短创造客观条件。 - 工作日缩短的绝对界限在于劳动的普遍化——即劳动在所有社会成员中平均分配,消除阶级间的劳动转嫁。
-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力的增长伴随着无政府竞争带来的巨大浪费,而一个阶级享有的自由时间,往往是以群众全部生活时间转化为劳动时间为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