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置
2. 非负级数的上确界形式的定义
设 X 是一个集合(不一定可数),f:X→[0,+∞] 是一个取值为非负扩展实数的函数。定义 f 在 X 上的级数为:∑x∈Xf(x):=sup{∑x∈Kf(x):K⊆X,K 是有限集}
首先证明此定义与之前的至多可数的级数定义兼容
如果 X 是有限集,则显然兼容。
如果 X 是可数集,且 g:Z≥m→X 是一个双射,那么:supK⊆X,∣K∣<∞∑x∈Kf(x)=limn→∞∑i=mnf(g(i))
证明思路:
- (≥):任何部分和 ∑i=mnf(g(i)) 都是 X 的一个有限子集的和,所以极限(上确界)一定小于等于右边的 sup。
- (≤):任何有限子集 K⊆X 中的元素,总会在 n 足够大时全部出现在 {g(m),…,g(n)} 中。由于是非负项,部分和会大于等于该有限子集的和。
Q.E.D.
3. 定义
绝对可和:设 f:X→R。若其绝对值构成的非负级数收敛,即:∑x∈X∣f(x)∣=supK⊆X,∣K∣<∞∑x∈K∣f(x)∣<+∞
则称 f 在 X 上是绝对可和的。
一般项的定义对于绝对可和的函数,可以将其拆分为正部和负部:正部:f+(x)=max{f(x),0}负部:f−(x)=max{−f(x),0}显然 f+ 和 f− 都是非负函数,且 f=f+−f−。定义:
∑x∈Xf(x):=∑x∈Xf+(x)−∑x∈Xf−(x)
绝对可和性保证这个差是良定义的。
广义可和 (Extended Summable):若 ∑x∈Xf+(x) 和 ∑x∈Xf−(x) 中至少有一个是有限的。则:∑x∈Xf(x):=∑x∈Xf+(x)−∑x∈Xf−(x)可能为 +∞ 或 −∞。
3.1. 广义求和定义的兼容性证明 (Consistency Proof)
设 X 为可数集合,f:X→R 为定义在 X 上的实值函数。
对于任何双射 g:N→X,定义级数的部分和为 SN=∑n=1Nf(g(n))。
要证明:
limN→∞SN=∑x∈Xf(x):=∑x∈Xf+(x)−∑x∈Xf−(x)
3.1.1. 绝对可和情形 (Absolute Summability)
条件: ∑x∈X∣f(x)∣<∞。这意味着 ∑x∈Xf+(x) 与 ∑x∈Xf−(x) 均为有限实数。
证明:
将函数分解为正部和负部 f(x)=f+(x)−f−(x),其中 f+,f−≥0。部分和可表示为:
SN=∑n=1N(f+(g(n))−f−(g(n)))=∑n=1Nf+(g(n))−∑n=1Nf−(g(n))
由于 f+ 和 f− 是非负函数,且其在 X 上的全集和收敛(分别为 L+ 和 L−),对于任何双射 g,非负级数的重排不改变其收敛性:
- limN→∞∑n=1Nf+(g(n))=∑x∈Xf+(x)=L+
- limN→∞∑n=1Nf−(g(n))=∑x∈Xf−(x)=L−
知:SN极限存在。
由极限的线性性质(有限实数减法法则):
limN→∞SN=L+−L−=∑x∈Xf+(x)−∑x∈Xf−(x)
Q.E.D.
3.1.2. 广义可和情形 (Generalized Summability)
条件: 假设 ∑x∈Xf+(x)=+∞ 且 ∑x∈Xf−(x)=L<+∞(或反之)。
证明:
由于 f−(x)≥0,对于任何有限子集 {g(1),…,g(N)}⊆X,部分和始终满足:
∑n=1Nf−(g(n))≤∑x∈Xf−(x)=L
代入 SN 的分解式得到下界估计:
SN=∑n=1Nf+(g(n))−∑n=1Nf−(g(n))≥(∑n=1Nf+(g(n)))−L
考察非负部分 f+。由于 g 是双射且 ∑x∈Xf+(x)=+∞,根据非负项级数的性质(其部分和序列单调递增):
limN→∞∑n=1Nf+(g(n))=supK⊆X,∣K∣<∞∑x∈Kf+(x)=+∞
知:SN极限存在。
利用扩展实数的运算性质,若 AN→+∞ 且 BN≤L(L 为常数),则:
limN→∞SN≥limN→∞(∑n=1Nf+(g(n))−L)=(+∞)−L=+∞
同理可证 ∑f+<∞,∑f−=∞ 时极限为 −∞。
Q.E.D.
4. 性质
- 若一个函数是绝对可和的,那么它至多在可数个点上非零。
- 设 f:X→[0,+∞] 是非负函数,σ:X→X 是一个双射。则:∑x∈Xf(x)=∑x∈Xf(σ(x))
- 重排不变性:设级数∑x∈Xf(x)是广义可和的(即 min(∑f+,∑f−)<∞),那么对于集合 X 的任意置换(双射)σ:X→X:∑x∈Xf(x)=∑x∈Xf(σ(x))
- 设 f:X→R 是广义可和。设 c∈R 为任意实数。有∑x∈X(cf(x))=c∑x∈Xf(x)
- 设级数∑x∈Xf(x)是广义可和的,则 ∑x∈Af(x)=∑x∈Xf(x)IA(x)
- 设级数∑x∈Xf(x)是广义可和的,X=A∪B 且 A∩B=∅,则∑x∈Xf(x)=∑x∈Af(x)+∑x∈Bf(x)
5. 证明
5.1. 广义可和的齐次性
前提条件:
设 f:X→R 是广义可和的,即 min{∑x∈Xf+(x),∑x∈Xf−(x)}<∞。
设 c∈R 为任意实数。
要证明:∑x∈X(cf(x))=c∑x∈Xf(x)。
5.1.1. 引理:非负函数的齐次性
设 h:X→[0,+∞] 是非负函数,且 a>0。根据上确界的定义,对于任意有限子集 K⊆X:
∑x∈Kah(x)=a∑x∈Kh(x)
由于 a>0,乘以一个正数不会改变集合元素的偏序关系,因此常数 a 可以直接提出上确界:
supK⊆X,∣K∣<∞∑x∈Kah(x)=supK⊆X,∣K∣<∞(a∑x∈Kh(x))=a(supK⊆X,∣K∣<∞∑x∈Kh(x))
所以,对于非负函数有:∑x∈Xah(x)=a∑x∈Xh(x)。
下面针对常数 c 的正负性分三种情况进行证明:
5.1.2. 情况一:当 c>0 时
此时,函数 cf 的正部和负部分别满足:
- (cf)+(x)=max{cf(x),0}=cmax{f(x),0}=cf+(x)
- (cf)−(x)=max{−cf(x),0}=cmax{−f(x),0}=cf−(x)
由于 f 广义可和,∑f+ 与 ∑f− 中至少有一个是有限的。乘以正数 c 后,由于扩展实数系中 c⋅∞=∞ 且有限数乘 c 仍为有限数,(cf)+ 和 (cf)− 的级数和同样至少有一个是有限的。因此 cf 也是广义可和的。
根据定义及非负函数齐次性引理:
x∈X∑(cf(x))=x∈X∑(cf)+(x)−x∈X∑(cf)−(x)=x∈X∑cf+(x)−x∈X∑cf−(x)=cx∈X∑f+(x)−cx∈X∑f−(x)
根据扩展实数系的分配律(因为排除了 ∞−∞ 的情况):
cx∈X∑f+(x)−cx∈X∑f−(x)=c(x∈X∑f+(x)−x∈X∑f−(x))=cx∈X∑f(x)
5.1.3. 情况二:当 c<0 时
此时 c 为负数,令 a=−c=∣c∣>0。考察 cf 的正负部,由于乘了负数,函数的正部和负部发生了对调:
- (cf)+(x)=max{cf(x),0}=max{−af(x),0}=amax{−f(x),0}=∣c∣f−(x)
- (cf)−(x)=max{−cf(x),0}=max{af(x),0}=amax{f(x),0}=∣c∣f+(x)
同样,由于 ∑f+ 与 ∑f− 中至少有一个有限,使得 (cf)+ 和 (cf)− 的级数和也至少有一个有限,cf 依然是广义可和的。
利用引理展开:
x∈X∑(cf(x))=x∈X∑(cf)+(x)−x∈X∑(cf)−(x)=x∈X∑∣c∣f−(x)−x∈X∑∣c∣f+(x)=∣c∣x∈X∑f−(x)−∣c∣x∈X∑f+(x)
将 ∣c∣=−c 代入:
(−c)x∈X∑f−(x)−(−c)x∈X∑f+(x)=−cx∈X∑f−(x)+cx∈X∑f+(x)=c(x∈X∑f+(x)−x∈X∑f−(x))=cx∈X∑f(x)
5.1.4. 情况三:当 c=0 时
当 c=0 时,对任意 x∈X,(0⋅f)(x)=0。
常数 0 函数在任何集合上的级数显然为 0。
另一方面,在测度论及扩展实数运算的常规约定中,0⋅(±∞)=0。因此:
∑x∈X0=0=0⋅∑x∈Xf(x)
等式依然成立。
综上所述,对任意 c∈R,∑x∈X(cf(x))=c∑x∈Xf(x) 恒成立。
Q.E.D.
5.2. 广义可和函数的加法可加性
设 f,g:X→R 是广义可和的,即
min{∑x∈Xf+(x),∑x∈Xf−(x)}<∞,min{∑x∈Xg+(x),∑x∈Xg−(x)}<∞.
假设对任意 x∈X,f(x)+g(x) 良定义(不出现 ∞−∞),且 ∑f 与 ∑g 不为异号无穷大。要证明:
∑x∈X(f(x)+g(x))=∑x∈Xf(x)+∑x∈Xg(x).
5.2.1. 引理:非负函数的加法可加性
设 h1,h2:X→[0,+∞] 为非负函数。对任意有限子集 K⊆X,由有限和线性性:
∑x∈K(h1(x)+h2(x))=∑x∈Kh1(x)+∑x∈Kh2(x).
两边对 K 取上确界。由于各项非负,两个部分独立增长互不干扰,上确界可分配:
supK∑x∈K(h1+h2)=supK∑x∈Kh1+supK∑x∈Kh2.
因此对非负函数恒有 ∑x∈X(h1+h2)=∑x∈Xh1+∑x∈Xh2。
5.2.2. 转化为全非负项等式
令 s=f+g。利用正负分解 f=f+−f−、g=g+−g−、s=s+−s−,由 s=f+g 得
s+−s−=(f+−f−)+(g+−g−).
将该式两端所有负项移至对侧,得到逐点成立的全非负项等式:
s++f−+g−=s−+f++g+.
等式两端每一项(s+,s−,f+,f−,g+,g−)均取值于 [0,+∞],式中仅涉及非负加法,在 R 下完全良定义。
5.2.3. 应用非负可加性
对上述全非负等式两端在 X 上求和,由引理 5.2.1(非负函数加法可加性)逐项拆分:
\sum_X s^+ + \sum_X f^- + \sum_X g^- = \sum_X s^- + \sum_X f^+ + \sum_X g^+. \tag{1}
5.2.4. 移项还原
由已知 ∑f 与 ∑g 不为异号无穷大,分两种情况:
-
两者均有限:则 ∑f+,∑f−,∑g+,∑g− 均为有限实数。由 (1) 知 ∑s+,∑s− 亦有限。此时所有项均为实数,直接移项得
∑Xs+−∑Xs−=(∑Xf+−∑Xf−)+(∑Xg+−∑Xg−).
-
有一者为无穷大:不妨设 ∑f=+∞(即 ∑f+=∞,∑f−<∞)且 ∑g 有限(∑g+,∑g−<∞)。代入 (1),右端含 ∑f+=∞ 故为 ∞,因此左端 ∑s+=∞ 且 ∑s−<∞。由 R 运算规则(∞ 减去有限数仍为 ∞),(1) 两端减去有限项 ∑s−+∑f−+∑g− 后等式仍成立。
综合以上情况,最终得到
∑x∈X(f(x)+g(x))=∑x∈Xs+(x)−∑x∈Xs−(x)=∑x∈Xf(x)+∑x∈Xg(x).
□
5.3. 指示函数性质
设级数∑x∈Xf(x)是广义可和的,则 ∑x∈Af(x)=∑x∈Xf(x)IA(x)
5.3.1. 第一步:针对非负函数的证明
设 f:X→[0,+∞]。要证明:
∑x∈Af(x)=∑x∈Xf(x)IA(x)
通过分别证明 ≤ 和 ≥ 两个方向的绝对不等式来确立等号。
证明 ∑x∈Af(x)≤∑x∈Xf(x)IA(x)
设 KA 是 A 的任意一个有限子集(即 KA⊆A 且 ∣KA∣<∞)。
因为 A⊆X,显然 KA 也是 X 的一个有限子集。
对于任意 x∈KA,由于 x∈A,根据指示函数的定义有 IA(x)=1,所以:
f(x)=f(x)⋅1=f(x)IA(x)
由此可得有限和的不等式(实际上是相等):
∑x∈KAf(x)=∑x∈KAf(x)IA(x)
由于 KA 是 X 的一个特定有限子集,它在 KA 上的和必然小于或等于在整个 X 的所有有限子集上取到的上确界:
∑x∈KAf(x)≤supK⊆X,∣K∣<∞∑x∈Kf(x)IA(x)=∑x∈Xf(x)IA(x)
注意,上式右端 ∑x∈Xf(x)IA(x) 是一个与 KA 无关的固定常数(或 +∞)。既然对于 A 的任意有限子集 KA 该不等式都成立,那么对左边关于所有这样的 KA 取上确界,不等式依然保持:
supKA⊆A,∣KA∣<∞∑x∈KAf(x)≤∑x∈Xf(x)IA(x)
根据定义,左边就是 ∑x∈Af(x),因此:
∑x∈Af(x)≤∑x∈Xf(x)IA(x)—— 结论 (1)
证明 ∑x∈Xf(x)IA(x)≤∑x∈Af(x)
设 K 是 X 的任意一个有限子集(即 K⊆X 且 ∣K∣<∞)。
定义 K 在 A 上的投影交集为 KA′=K∩A。显然,KA′ 是 A 的一个有限子集。
现在来拆分有限和 ∑x∈Kf(x)IA(x):
∑x∈Kf(x)IA(x)=∑x∈K∩Af(x)IA(x)+∑x∈K∖Af(x)IA(x)
- 当 x∈K∩A 时,IA(x)=1,所以 f(x)IA(x)=f(x)。
- 当 x∈K∖A 时(即 x∈/A),IA(x)=0,所以 f(x)IA(x)=0。
代入计算得到:
∑x∈Kf(x)IA(x)=∑x∈KA′f(x)+0=∑x∈KA′f(x)
因为 KA′ 是 A 的一个特定有限子集,所以它必然小于或等于在 A 的所有有限子集上取到的上确界:
∑x∈KA′f(x)≤supKA⊆A,∣KA∣<∞∑x∈KAf(x)=∑x∈Af(x)
从而有:
∑x∈Kf(x)IA(x)≤∑x∈Af(x)
由于该不等式对 X 的任意有限子集 K 均成立,对左边关于所有有限子集 K 取上确界,不等式依然保持:
supK⊆X,∣K∣<∞∑x∈Kf(x)IA(x)≤∑x∈Af(x)
根据定义,左边就是 ∑x∈Xf(x)IA(x),因此:
∑x∈Xf(x)IA(x)≤∑x∈Af(x)—— 结论 (2)
综合结论 (1) 与结论 (2),对于非负函数,恒有:
∑x∈Af(x)=∑x∈Xf(x)IA(x)
5.3.2. 第二步:针对绝对可和函数的推广证明
设 f:X→R 在 X 上是绝对可和的(即 ∑x∈X∣f(x)∣<+∞)。
定义其正部 f+(x)=max{f(x),0} 和负部 f−(x)=max{−f(x),0},它们都是非负函数,且满足 f(x)=f+(x)−f−(x)。
现在来看包含指示函数的项 (f⋅IA)(x):
(f⋅IA)(x)=f(x)IA(x)=(f+(x)−f−(x))IA(x)=f+(x)IA(x)−f−(x)IA(x)
由于 IA(x)≥0,容易验证:
- (f⋅IA)+(x)=f+(x)IA(x)
- (f⋅IA)−(x)=f−(x)IA(x)
因为 f 在 X 上绝对可和,且 f+(x)≤∣f(x)∣,f−(x)≤∣f(x)∣,由单调性可知 ∑x∈Xf+(x)IA(x) 和 ∑x∈Xf−(x)IA(x) 均为有限实数。根据任意集合上级数的作差定义:
∑x∈Xf(x)IA(x)=∑x∈Xf+(x)IA(x)−∑x∈Xf−(x)IA(x)
此时,利用已经证明的非负函数的性质,可以将上式右侧的每一项中的 X 转化为 A:
∑x∈Xf+(x)IA(x)=∑x∈Af+(x)
∑x∈Xf−(x)IA(x)=∑x∈Af−(x)
代入回去得到:
∑x∈Xf(x)IA(x)=∑x∈Af+(x)−∑x∈Af−(x)
根据定义,右边正是 f 在集合 A 上的求和定义:
∑x∈Af+(x)−∑x∈Af−(x)=∑x∈Af(x)
最终证得:
∑x∈Af(x)=∑x∈Xf(x)IA(x)
Q.E.D.
5.3.3. 第三步:针对广义可和函数的推广
设 f:X→R 是广义可和的,即
min{x∈X∑f+(x),x∈X∑f−(x)}<∞.
设 A⊆X。
由于
0≤IA≤1,
有
(fIA)+=f+IA,(fIA)−=f−IA.
因此
x∈X∑(fIA)+=x∈X∑f+IA=x∈A∑f+,
以及
x∈X∑(fIA)−=x∈X∑f−IA=x∈A∑f−,
其中最后一个等号正是已经证明过的非负函数情形。
下面只需验证 fIA 仍然广义可和。
由于
f+IA≤f+,f−IA≤f−,
由非负级数的单调性可知:
-
若 ∑x∈Xf+<∞,则
x∈X∑(fIA)+=x∈A∑f+≤x∈X∑f+<∞.
-
若 ∑x∈Xf−<∞,则
x∈X∑(fIA)−=x∈A∑f−≤x∈X∑f−<∞.
因此至少有一个仍然有限,所以 fIA 也是广义可和。
于是
x∈X∑f(x)IA(x)=x∈X∑(fIA)+−x∈X∑(fIA)−=x∈A∑f+−x∈A∑f−=x∈A∑f(x).
故得到
x∈A∑f(x)=x∈X∑f(x)IA(x)
因此,该性质对广义可和函数同样成立。
5.4. 不相交并集的加法可加性
设级数∑x∈Xf(x)是广义可和的,X=A∪B 且 A∩B=∅,则∑x∈Xf(x)=∑x∈Af(x)+∑x∈Bf(x)
5.4.1. 第一步:非负函数情形的证明
设 f:X→[0,+∞] 是非负函数。由于 X=A∪B 且 A∩B=∅,对于任意 x∈X,其指示函数满足:
IA(x)+IB(x)=IA∪B(x)=IX(x)=1
因此,对任意有限子集 K⊆X,有:
∑x∈Kf(x)=∑x∈Kf(x)(IA(x)+IB(x))=∑x∈Kf(x)IA(x)+∑x∈Kf(x)IB(x)
1. 证明 ∑x∈Xf(x)≤∑x∈Af(x)+∑x∈Bf(x)
对于 X 的任意有限子集 K,结合上确界的定义以及前面已证的性质 ∑x∈Xf(x)IA(x)=∑x∈Af(x):
∑x∈Kf(x)=∑x∈Kf(x)IA(x)+∑x∈Kf(x)IB(x)≤∑x∈Xf(x)IA(x)+∑x∈Xf(x)IB(x)=∑x∈Af(x)+∑x∈Bf(x)
由于上式右端与 K 无关,对左边取遍所有有限子集 K⊆X 的上确界,不等式依然成立:
∑x∈Xf(x)≤∑x∈Af(x)+∑x∈Bf(x)
2. 证明 ∑x∈Xf(x)≥∑x∈Af(x)+∑x∈Bf(x)
设 KA⊆A 和 KB⊆B 是任意两个有限子集。因为 A∩B=∅,所以 KA∩KB=∅。
令 K=KA∪KB,显然 K 也是 X 的一个有限子集。由于 f 非负:
∑x∈KAf(x)+∑x∈KBf(x)=∑x∈Kf(x)≤∑x∈Xf(x)
固定 KB,对所有有限子集 KA⊆A 取上确界:
∑x∈Af(x)+∑x∈KBf(x)≤∑x∈Xf(x)
再对所有有限子集 KB⊆B 取上确界:
∑x∈Af(x)+∑x∈Bf(x)≤∑x∈Xf(x)
综合上述两个方向,非负函数情形证毕:
∑x∈Xf(x)=∑x∈Af(x)+∑x∈Bf(x)
5.4.2. 第二步:广义可和函数的推广证明
设 f:X→R 是广义可和的,即 min{∑x∈Xf+(x),∑x∈Xf−(x)}<∞。
将其拆分为正部 f+ 和负部 f−,它们都是非负函数。
根据广义可和的定义和第一步已证的非负函数性质:
∑x∈Xf+(x)=∑x∈Af+(x)+∑x∈Bf+(x)
∑x∈Xf−(x)=∑x∈Af−(x)+∑x∈Bf−(x)
根据任意集合上的级数减法定义:
∑x∈Xf(x)=∑x∈Xf+(x)−∑x∈Xf−(x)=(∑x∈Af+(x)+∑x∈Bf+(x))−(∑x∈Af−(x)+∑x∈Bf−(x))
由于 f 是广义可和的,不妨设 ∑x∈Xf−(x)<∞(另一种情况同理)。由非负项的单调性可知,其子集上的级数也必然有限:
∑x∈Af−(x)<∞且∑x∈Bf−(x)<∞
既然涉及负部的所有项都是有限实数,就可以在扩展实数集中利用常规的加减法结合律进行重组:
x∈X∑f(x)=(x∈A∑f+(x)−x∈A∑f−(x))+(x∈B∑f+(x)−x∈B∑f−(x))=x∈A∑f(x)+x∈B∑f(x)
再结合之前已经通过指示函数证明的性质 ∑x∈Af(x)=∑x∈Xf(x)IA(x),最终可得:
x∈X∑f(x)=x∈X∑(f(x)IA(x)+f(x)IB(x))=x∈A∑f(x)+x∈B∑f(x)
Q.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