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置

2. 定义

2.1. L-S 积分

上的 L-S 函数, 是由 诱导的 L-S 测度, 是 Borel 可测函数,若

存在,则称之为 关于 的 Lebesgue-Stieltjes 积分,简称 L-S 积分

  • 若取 ,则 上的 L 测度,

就是 的狭义 L 积分。

  • 时,通常将 写成
  • 时,通常将 写成 。因为单点集的 L 测度为 0,所以还可以把 理解为

2.2. R-S 积分

本段恒设 为有界函数,为Lebesgue-Stieltjes函数(L-S函数)。

  • 矩形:
  • 分割:称的分割,若,且 是有限集。
  • Riemann-Stieltjes 下和:
  • Riemann-Stieltjes 上和:
  • 分割的加细:若对于 中的每一个矩形 ,都存在 中的一个矩形 ,使得 ,则称 的一个加细。

总可以构造两个分割的公共加细,

引理
(i) ;
(ii) 设 都是 的分割, 若 的一个加细, 则

(iii) 对 的任何两个分割 , 总有 .

  • 分别称

    上关于 的 Riemann-Stieltjes 下积分与 Riemann-Stieltjes 上积分.

    显然, ,

  • 若进一步有

    则称 上关于 Riemann-Stieltjes 可积,简称 R-S 可积,并称此共同值为 上关于 R-S 积分,记为 , 其中 称为被积函数 (integrand), 称为积分函数 (integrator).

2.3. 反常R-积分

上 L 可积时,

但需要注意的是, 上式成立的根据是控制收敛定理.

与 L 积分不同的是, 上的 R 积分不能用分割的方法来定义

下面定义反常 R-S 积分.

是定义在 上的实值函数, 若对任意的 , (R-S) 都存在, 且

存在, 则称此极限为 上关于 的 R-S 积分, 记作 (R-S) .

若此积分为一实数, 则进一步称 上关于 R-S 可积.

3. 性质

  1. 设 r.v. , 则对任意的 Borel 可测函数 , 若 可积, 则

  2. 都是有界函数,且在 上关于 都 R-S 可积,则

    (i) (齐性) 对任意的 , 上关于 也 R-S 可积,且

    (ii) (关于被积函数具有可加性) 上关于 也 R-S 可积,且

    (iii) (单调性)

  3. (关于积分区间具有可加性) 设,设 上都关于 R-S 可积, 则 上关于 也 R-S 可积, 且

  4. 多维 R-S 积分的可加性: 区域剖分设超矩形 被一个垂直于第 个坐标轴的超平面 (其中 )划分为两个互不相交的超矩形 ,,此时显然有 是定义在 上的有界函数。若 上关于 均 R-S 可积,则 上也关于 R-S 可积,且:

  5. 上关于 R-S 可积当且仅当 , 存在 的一个分割 , 使得

  6. 上连续, 上单调不减,则 关于 R-S 可积。

  7. 上单调, 上单调不减且连续,则 关于 R-S 可积。

  8. 上 R 可积当且仅当 关于 L 测度 几乎处处连续。(不连续点为零测集)

  9. 上单调有界,则 上 R 可积。

  10. 上有界,且不连续点的个数至多可数,则 上 R 可积。

  11. 上 R 可积,则
    (i) 上 L 可积;
    (ii) (L) .

  12. L可积不一定R可积分,考虑狄利克雷函数。

  13. 上的 L-S 函数,若 上关于 R-S 可积,则
    (i) 上关于 L-S 可积;
    (ii) (L-S) .

  14. 设连续函数 上关于 L-S 可积,则 上关于 R-S 可积,且